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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学生招生对象为年龄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阳城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在阳城经商、务工等群众的随迁子女。
招生范围
实小教育集团:南环东街以南,南城街、金阳街(西至府南路南端口)以南,阳杨线以北,骏马岭公园光明寺以东,上川以西的区域,主要包括兰花滨河家园住宅区、龙泽丽苑住宅区,南关、老窑头、小窑头、坡底、荪庄、坪头片区(原土涧村、留昌、湾村、原延庄)以及与二小公共招生区。
第二小学:西至府西路、府南街,鸣凤文体广场西侧道路,东至凤凰南北路,北至凤翔路、后河巷,南至金阳街、南环西街,主要包括西关社区、开元四季以及与实小、三小公共招生区。
第三小学:二中西侧道路至高风街以东、新阳西街至府西路、荣泽路、鸣凤路、后河巷以北,主要包括鸣凤社区、西关社区、卧庄、酒庄、上下会庆以及与二小公共招生区。
第四小学:美溪路以西、下芹社区、上芹以及凤城中心校规划的上芹小学服务区域。
第五小学:谐阳路以西北,下李社区,中李村,美韵家园。
第六小学:二中西侧道路至高风街以西、谐阳路以东,析城大道以北,府南路以西,主要包括水村社区以及凤城中心校规划原水村小学服务的其它片区。
第七小学:南城东街以北、凤凰南北路以东,滨河西路以西北,以及凤城中心校规划原东关小学服务的其它片区。
备注:
实小、二小公共招生区:金阳街以南,正阳路以北、以西至府南路,主要包括正阳巷、煤运公司家属房,林源小区、石圪节、府南小区等;
二小、三小公共招生区:荣泽路与鸣凤路交叉点以北,鸣凤路以西,凤翔路以南,鸣凤社区广场西侧道路以东。
招生计划
招生时间及办法
招生采取“线上验证录取+学校线下验证录取”相结合方式进行。
①线上登记时间:7月10日—7月14日。
7月10日至14日,在“晋来办”信息服务平台(“晋来办”微信小程序、“晋来办”支付宝小程序、“晋来办”APP均可)登录“晋城市小学入学登记系统”,选择阳城县登记入口“公办小学报名”模块进行信息登记,登记成功可自动生成“线下验证码”。监护人要如实进行信息登记,保证信息真实性,凡填报虚假信息和未登记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监护人自负。线上登记截止时间为7月14日24时。
②线上验证录取时间:8月15日—8月16日
8月15日—8月16日,由各学校通过报名系统对户籍和房产均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家长提供的户籍和房产等资料进行信息比对,比对通过后,“晋城市小学入学登记系统”平台将发送录取告知信息。
③学校现场验证时间:8月17日—8月19日。
8月17日,户籍和房产均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线上信息比对结果不明确,无法确认的适龄儿童,家长持“线下验证码”,到户籍所在地对应服务片区的学校进行线下验证。
8月18日上午,未收到录取告知信息,户籍在招生范围但无相应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家长持“线下验证码”,到户籍所在地对应服务片区的学校进行线下验证。
8月18日下午,户口不在招生范围内,但招生范围内有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家长持“线下验证码”,到相对应的服务片区学校进行线下验证。
以上儿童家长线下验证时携带如下证件:
a.户口簿;
b.与常住地户口簿地址一致的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收据等)。
8月19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家长持“线下验证码”,选择到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小学进行验证。验证时携带如下证件:
a.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居住情况证明材料[居住证/居住登记证明(半年及以上)];
b.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创业就业情况证明材料(创业就业证/劳动合同备案表/营业执照等)。
招生顺序
各学校按照以下招生顺序招收适龄儿童:
(1)户籍和房产均在学校招生范围的。
(2)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
a.户口在招生范围但无相应房产证明的,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按照户口迁入时间顺序进行录取;
b.户口不在招生范围,但招生范围内有相应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有效购房收据)的,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按照房产证明等有效证件签发时间顺序录取;
c.随迁子女以及证照齐全的进城务工人员(有暂住证、务工合同或工商部门颁发的 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子女,由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情况进行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按照《居住证》等有效证件签发时间顺序进行录取。
以上经学校验证后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3)非阳城户籍,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特别强调:以上报名所需证件资料有效日期截至2024年6月26日。
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即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凡父母或监护人同时具有当地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半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各学校要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按规定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当地公办学校就读。
(2)在阳城投资、经商等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在阳城投资、经商等外来人员子女参照上述条件享受当地同等入学待遇。根据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精神,各学校要对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大招商项目以及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员工随迁子女开启就学“绿色通道”,为其提供无障碍入学服务。
(3)部队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暂未落户的军转干子女、烈士子女入学。执户口簿、父亲(或母亲)军官证、出生证明到县教育局基教室备案,安排到相应学校就学。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就近入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各学校要结合学生身体状况,通过多种方式确保学生接受义务教育,轻度适龄残疾儿童要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各普通中小学要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能够在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
(5)脱贫攻坚易地搬迁区(安泽、惠泽、瑞泽)人员子女入学。小学在第四小学就读。
监督方式
县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举报电话:
县教育局思政室 4228821
县教育局督导室 4228583
县教育局基教室 4228604
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具有阳城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以及在阳城经商、务工等群众的小学毕业随迁子女。
招生范围
第三中学:华阳住宅小区西侧胡同一线(南至金阳街,北至荣泽路)以东(除鸣凤村外),上川(包括上川)以西,天沟以南,南城街、石油路一线以北区域,主要包括东关社区和古城社区。
第四中学:南城街及金阳街至府南路南端口以南区域和南关、老窑头、小窑头、岳庄、荪庄、坪头、宋庄、坡底、下川行政村和尹庄片区。
第五中学:华阳住宅小区西侧胡同(南至金阳街)一线以西,金阳街至府南路南端口一线以北区域和凤城镇除四中招生区域外的其他行政村。
招生计划
招生时间及办法
(1)8月18日-19日上午,符合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生,持相关证件到所划片区初中学校进行核验,核验后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按照招生计划招入。核验时持以下证件:
①户口簿;
②与常住地户口簿地址一致的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收据/公租房协议及租房合同等);
③小学阶段义务教育证书等资料。
8月19日下午,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持相关证件到所划片区初中学校进行核验,核验后符合入学条件的,按照招生计划招入。核验时持以下证件:
①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居住情况证明材料(居住证/居住登记证明);
②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创业就业情况证明材料(创业就业证/劳动合同备案表/营业执照等);
③小学阶段义务教育证书等资料。
(2)持有阳城户籍,小学未在阳城所属小学就读,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注册,原就读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确需回阳城就读初中的学生,其监护人要向现居住地学校提供“个人就学申请、原就读小学义务教育证书、学籍卡、阳城户籍及现居住地居住证明”等材料,由接收初中学校审核后招入。
招生顺序
各学校按照以下招生顺序招生:
(1)户籍和房产均在学校招生范围的。
(2)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
a.户口在招生范围但无相应房产证明的,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按照户口迁入时间顺序进行录取;
b.户口不在招生范围,但招生范围内有相应房产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有效购房收据)的,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按照房产证明等有效证件签发时间顺序录取;
c.随迁子女以及证照齐全的进城务工人员(有暂住证、务工合同或工商部门颁发的 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子女,由学校根据空余学位情况进行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按照《居住证》等有效证件签发时间顺序进行录取。
以上经学校验证后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不得择校。
(3)非阳城户籍,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特别强调:以上报名所需证件资料有效日期截至2024年6月26日。
特殊群体、特殊类型学生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即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确保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凡父母或监护人同时具有当地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半年以上)且有合法稳定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各学校要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按规定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当地公办学校就读。
(2)在阳城投资、经商等外来人员子女入学。在阳城投资、经商等外来人员子女参照上述条件享受当地同等入学待遇。根据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精神,各学校要对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大招商项目以及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员工随迁子女开启就学“绿色通道”,为其提供无障碍入学服务。
(3)部队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暂未落户的军转干子女、烈士子女入学。执户口簿、父亲(或母亲)军官证、出生证明到县教育局基教室备案,安排到相应学校就学。各学校要认真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就近入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各学校要结合学生身体状况,通过多种方式确保学生接受义务教育,轻度适龄残疾儿童要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各普通中小学要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能够在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
(5)脱贫攻坚易地搬迁区(安泽、惠泽、瑞泽)人员子女入学。初中在阳城五中就读,享受优质高中招生到校指标。
(6)因村改社区和户籍变动导致施教范围发生变化的子女入学。2022学年入学的学生按当年招生方案执行,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优质高中指标到校计划。2023年秋学段起,按变动后的范围执行。
(7)户籍所在地乡镇无初中学校的(横河、董封),可根据实际居住情况就近选择初中学校就读,同样享受优惠政策。
监督方式
县教育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举报电话:
县教育局思政室 4228821
县教育局督导室 4228583
县教育局基教室 4228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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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阳城教育